優惠:
1.2人通時報名,第2人優惠NT3000元。
特別贈送:
1.服務小費(免付小費):大陸當地導遊、司機、台灣隨行人員服務費新台幣2400元/人。
2.贈送大陸網卡(10GB,用完降速)。
3.行李綁帶+行李吊牌
欣賞最憶是杭州實景秀*豐富的夜間活動及值感豐盛大型世紀秀:【最憶是杭州】(VIP席)
《最憶是杭州》:華麗的水上實景演出—驚豔了世界。將再次綻放在夜晚的西湖湖面之上,成為夜西湖最絢麗的風景。巧妙地運用大量「中國元素」,更將杭州特色、江南韻味串連其中,可說是在宛如一幅水墨畫般的西湖。南
簡表易懂
| 日期 | 行 程 | 餐食(RMB元/人) | 住宿或同級網評5鑽A檔 |
| D01
| 桃園/南京AE/MU5002 | 晚:南京宵夜50 | 南京: |
| D02
| 南京: | 早:酒店內 | 南京: |
| D03
| 南京-(車程2.5H)蘇州 | 早:酒店內 | 蘇州: |
| D04
| 蘇州-(車程1.5H)濮院 | 早:酒店內 | 濮院 |
| D05
| 濮院-(車程1.5H)杭州 | 早:酒店內 | 杭州 |
| D06
| 杭州-富陽-富春山居酒店: | 早:酒店內 | 富春山居酒店
|
| D07
| 富春山居-(車程2.5H)上海 | 早:酒店內 | 上海 |
| D08
| 上海:豫園、城隍廟 | 早:酒店內 |
|
備註:
※本行程表,視航空班次的確認,本公司保留調整之權利,以出發前說明會為準。
※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有變更行程,班機,飯店之權利。
※臺北/大陸個人機票於開票後,即不得轉讓,退票或延期航空公司需加收手續費及機票差價。
* 報名繳訂後取消依觀觀局旅行要約規定執行。
※ 本行程酒店住宿皆為2人1室(二張單人床房型),大陸地區有部份酒店房間內無法採用加床方式住宿,另若遇貴賓需指定大床房型;而因大陸地區酒店的相關問題,亦可能需加價與無法保証用房,遇此情況諒解。
※ 單人報名時,若無法覓得合住的同性旅客,需補單人房差,敬請見諒。
南
※美食想像:精選各地特色餐食風味,欣賞優美景致,特色美食滿足您的舌尖味蕾:(每桌10人,人數不夠菜量斟酌調整)※。
(註:時令菜品以當季為準,以下圖片僅供參考)
【吳宮禦宴RMB388】【富春山居特餐RMB400】【陽澄湖風味RMB150】【南京小廚娘RMB100】【濮院風味RMB80】
【富陽風味RMB60】【杭州酒家風味RMB120】【上海風味RMB80】【上海老正興酒家風味RMB150】
富春山居特餐RMB400/人
| 天數 | 交通工具 | 航班編號 | 啟程地 | 起飛 | 目的地 | 抵達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中國東方航空 | MU5002 | 台北-桃園機場 | 2026/11/20 17:25 |
南京-祿口機場 | 2026/11/20 19:30 |
| 8 | 中國東方航空 | MU5005 | 浦東機場 | 2026/11/27 15:45 |
台北-桃園機場 | 2026/11/27 17:40 |
※如遇航空公司變動航班,本公司保有最後變動之權力,並以說明會資料為準
晚餐:機上簡餐/南京宵夜
住宿:準5*江寧佘村風景區希爾頓歡朋酒店 或同等級
早餐:酒店內
午餐:南京風味60
晚餐:南京小廚娘 100
住宿:準5*江寧佘村風景區希爾頓歡朋酒店 或同等級
早餐:酒店內
午餐:南京風味60
晚餐:吳宮御宴388
住宿:蘇州5*吳中希爾頓 花園酒店 或同等級
早餐:酒店內
午餐:陽澄湖大閘蟹2隻150
晚餐:濮院風味80
住宿:
早餐:酒店內
午餐:濮院風味60
晚餐:杭州酒家風味120
住宿:5*杭州中山西子湖酒店 或同等級
早餐:酒店內
午餐:富洋風味60
晚餐:富春山居特餐400
住宿:
早餐:酒店內
午餐:上海風味60
晚餐:上海老正興酒家風味150
住宿:上海5*虹橋溫德姆飯店 或同等級
早餐:酒店內
午餐:中式合菜60
晚餐:機場發放50
住宿:
◎ 行程請以說明會為準,若基於不可抗力之因素,如避開人潮、大陸特定之政治招待、路況、安全問題、地方性風俗民情…等問題,本公司比照旅遊契約處理。
備註:
※本行程表,視航空班次的確認,本公司保留調整之權利,以出發前說明會為準。
※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有變更行程,班機,飯店之權利。
※臺北/大陸來回機票於開票後,即不得退票、延期或轉讓。
* 報名繳訂後取消依觀觀局旅行要約規定執行。
※ 本行程酒店住宿皆為2人1室(二張單人床房型),大陸地區有部份酒店房間內無法採用加床方式住宿,另若遇貴賓需指定大床房型;而因大陸地區酒店的相關問題,亦可能需加價與無法保証用房,遇此情況諒解。
※ 單人報名時,若無法覓得合住的同性旅客,需補單人房差,敬請見諒。
※費用包含以下項目:
1.機票:豪華噴射客機依行程所示,經濟艙來回機票。
2.住宿:國際觀光級旅館,兩人使用一室(若遇單人報名須補單人房差價)。
3.車:10-16人出發用車26座小VIP 2+1三排椅。
20-25人出發用車34座大VIP 2+1三排椅。
25-30人出發用車37座大VIP 2+1三排椅。
4.遊覽:行程所列之交通、遊覽、門票、導遊之費用。
5.行李:托運之大件行李每人一件(重量以23公斤為主)。
6.稅捐:各地機場稅及餐宿之稅捐、服務費等。
7.保險:旅行社責任保險新台幣250萬元+附加意外醫療新台幣20萬元。
8.每人每天一瓶礦泉水。
9.特別贈送服務小費:大陸當地導遊、司機、台灣隨行人員服務費新台幣2700。
10.贈送大陸網卡(10GB,用完降速)。
※費用不包含:
1.行程表尚未表明之各項開支,如自費活動等。
2.純係私人消費:如行李/床頭小費、行李超重費、飲料、酒類、洗衣、電話、電報等私人開銷。
※本行程經訂購付款完成後,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發佈的【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,恕無法任意更改日期及行程,如要取消或延期將按照契約收取相關費用。
第十六條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)
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,但乙方如代理甲方辦理證照者,甲方應繳交證照費用,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:
一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二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三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四、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。
五、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